2025-12-12 註銷車輛停放路邊視同行駛道路,仍須補稅及處罰!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日前接獲民眾來電,將故障的註銷車輛停放在住家附近的巷道或停車格,無實際行駛道路,為什麼還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及罰鍰。 該局進一步表示,使用公共水陸道路之規定,其實包含動態行駛及靜態停放車輛,所以車輛雖然停放在巷道或停車格,也是屬於使用公共道路之態樣。雖然車輛沒有行駛,但停放已代表有使用公共道路之事實,一旦被查獲就須補稅及受罰。 呼籲車主,如果註銷車輛因故障不能使用,請勿停放於公共道路,以免遭查獲被補稅及處罰。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