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維護自身權益,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申報時,請填報正確行業代號


   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應按實際營業項目,依當年度稅務行業標準代號表,選填正確行業代號,以免因申報錯誤產生異常,而被列為選查對象。

    中區國稅局說明,每年均有營利事業未依實際營業項目選用適當行業代號,或是填列不存在行業代號的情形,電腦系統均可勾稽異常,尤其是採用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辦理申報,或是採所得額標準申報之案件,國稅局須再向營利事業查證,以確保申報之正確性;營利事業申報之行業代號不僅關連到計算所得額適用的利潤率,更可能因為填報的行業代號與進銷項等資料交查異常,被列為查核案件。

    國稅局舉例,甲公司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別為「茶葉批發」且淨利率達財政部頒定該業別之所得額標準,惟電腦勾稽發現申報之業別與其登記之主要營業項目不符,進一步查得該公司主要係提供餐食及飲品,核認實際屬「餐館、餐廳」業,經調帳查核,甲公司未提示帳簿憑證,乃按實際經營餐館、餐廳之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核定所得額,補徵稅額40餘萬元。

    該局特別呼籲,營利事業應按實際從事之營業項目及行業代號辦理所得稅申報,避免因疏忽或存有僥倖心態誤報行業代號,如實際營業項目與稅籍登記不符者,應儘速向轄屬稽徵機關辦理變更登記,以免事後遭稽徵機關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