繳款書上如有記載錯誤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


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111年地價稅開徵在即,民眾將陸續接獲地價稅繳款書,如發現有記載、計算錯誤或重複時,於繳納期間內可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。

該局說明,地價稅於每年的11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至當年11月30日(如遇例假日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)。地價稅採總歸戶制計算,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有多筆土地,僅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。在查閱課稅土地標示、筆數或金額有疑義時,可向土地所在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