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稅人名下財產,會作為各項稅目欠稅強制執行標的

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納稅義務人滯欠110年使用牌照稅,卻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函請地政機關查封名下不動產之公文書,該納稅義務人表示其係使用牌照稅欠稅,應該只能針對欠稅車輛強制執行而不能擴延其他財產。

該局進一步說明,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,稅捐稽徵機關便會移送強制執行,其名下財產即成為執行標的,並不只限於欠稅標的,因此滯欠使用牌照稅亦有可能被強制執行名下不動產,以繳納欠稅。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,請如期繳納,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,影響自己權益。